近日,宝可梦(上海)玩具有限公司通过官网发布重大维权进展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口袋妖怪:复刻》(又称《口袋之旅》)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宝可梦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侵权方支付高达1.07亿元的赔偿金,创下国内游戏侵权案件赔偿金额新高。
法院经专业比对发现,涉案游戏在核心设计元素上存在系统性抄袭行为。判决书详细指出,《口袋妖怪:复刻》不仅直接复制了宝可梦系列标志性的角色形象、世界观设定等独创性表达,更在游戏机制、数值体系等深层架构上呈现"像素级"模仿,这种整体性抄袭已超出合理借鉴范畴,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实质性侵权。
在竞争法层面,法院特别强调被告存在"搭便车"的主观恶意。通过分析游戏宣传物料及运营策略,认定其刻意模糊正版授权信息,利用宝可梦IP的市场影响力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判决结果,广州麦驰网络科技作为主要侵权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深圳市阿斯卡德信息科技等三家公司因参与游戏联合运营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据悉,本案赔偿金额的确定综合考虑了侵权持续时间、游戏流水规模及权利人维权成本等因素。目前被告方已提起上诉,宝可梦公司维权团队表示已组建专业律师团应对二审程序,将持续捍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